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2022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努力营造和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金台区纪委监委就过节期间有关廉洁纪律要求温馨提示如下:
1.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节日礼品;
2.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
3.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电子红包、消费卡等有价证券;
4.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等活动;
5.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等隐蔽场所搞奢靡享受、公款吃喝;
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7.严禁个人餐饮消费讲排场、摆阔气等餐饮浪费行为;
8.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迷信等违法活动;
9.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10.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节点”亦是“考点”。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严肃认真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在小处规范,从细处严起,持之以恒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落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带头转作风、治歪风、树新风,切实发挥好“头雁效应”;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坚守底线,筑牢防线,时刻绷紧“廉政弦”,过好“廉洁关”;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将聚焦“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违规违纪问题,确保节日风清气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最后,祝愿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节日快乐、阖家幸福、工作顺利!
中共宝鸡市金台区纪委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