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党风廉政 > 图解图说 > 正文
党员注意!有这六种情形就要被除名
时间:2019-08-02 16:18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点击:

 

  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推动形成全党从严从实抓党员教育管理的良好态势。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按照党章要求和《条例》规定,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

  根据规定,党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程序给予除名处置:


  
版权所有:中共宝鸡市金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宝鸡市金台区监察委员会    
陕ICP备10202372号-2 欢迎第591865位访客
陕公网安备 61030302000142号
       宝公网安备61030300060号 网警举报
  技术支持:宝鸡市合强软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