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6月4日,我市配合省委第七巡视组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巡察的联动巡察组已全部进驻。
按照十三届省委第五轮巡视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在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市委、市政府和涉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巡视的同时,授权市委统筹市县两级巡察力量成立1个市委联动巡察组,下设3个小组,对渭滨区、眉县、凤县党委、政府和涉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巡察。
本轮联动巡察,重点围绕“五落实一加强”开展监督检查,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部署要求情况;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制定和贯彻落实情况;党委、政府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纪委监委落实监督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共性问题的调查研究。
根据安排,市委联动巡察组6月4日进驻渭滨区、眉县和凤县开展工作,6月30日结束。巡察期间设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等,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25日,受理信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各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地点、举报电话见附表。按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巡察联动工作要求,市委联动巡察组主要受理涉及被巡察县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其他与本轮专项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市委联动巡察组进驻信息表》
附件:
市委联动巡察组进驻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