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监督所负责劳资管理工作人员陈军,违规私自将组织部门因党纪处分调减人员工资批复扣压,直至岗位调整,既不报告又不执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检查组督促下,该单位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
为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促进纪律处分执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今年以来,金台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委组织部、人社局以及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累计检查受处分人员793人,其中科级干部65人,一般干部141人,村组(社区)党员干部587人。截至目前,发现处分决定宣布不及时不规范、未能及时归档、工资未及时调减等26个问题,已责令有关单位限期予以纠正。
“在分析26个问题共性特点后,发现诸如处分决定宣布、送达不及时,尤其对农村基层党员党纪处分宣布不规范,处分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的办理不及时,处分材料未及时归档或归档不规范,受处分党员后期回访不到位等在执行过程中常常被遗漏。”案件审理室主任周启银表示。
针对这些共性问题,今年6月,区纪委监委对症下药,建立处分决定执行事项清单制度,对每一个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后附上《纪律处分相关执行事项告知书》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批复)执行情况报告表》,围绕纪律处分的宣布送达、处分决定归档、受处分人职务职级和工资待遇调整落实、违纪款物收缴或责令退赔、处分影响期内晋职晋级、年度考核、处分决定执行报告、处分期满解除等方面事项逐一列明。要求相关部门必须对照列表逐项落实、标注后,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执行情况报告表反馈区纪委监委。
“比如某干部受到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执行单位只需对照这两个处分档次所定制的执行清单对账标注销号。”周启银表示,现在,每发出一份处分决定(批复),就会给执行单位送达与给出的处分档次对应的执行清单。
“做好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是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的重点,对发现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不遮掩、不回避,严格对照政策标准分析研判,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整改。”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处分决定执行事项清单制度以来,此前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得到有效改观,各执行单位都能及时准确执行处分决定。”下一步,将根据执行事项清单,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常态化督查,以“无死角”的检查确保“无漏洞”的执行,严查推诿扯皮、阳奉阴违甚至拒不执行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