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为党员,明知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辆,却仍然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在道路上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违规又违纪甚至违法。不仅对工作、生活带来影响,甚至在亲戚朋友面前都抬不起头来!希望其他同志们以我为戒,千万别再酒后开车了……”近日,在面对党纪惩处时,党员白某懊悔不已。
2019年初,某企业党员白某因酒后驾车被民警当场查获。今年8月,金台区纪委监委决定对当事人白某立案审查。当前,通过对酒驾的严厉查处及其不良后果的广泛宣传,群众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危害性的认识,已有了很大提高,但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在觥筹交错之间,放松了警惕,最终因为“一杯酒”而留下“悔恨泪”。
今年以来,金台区纪委对党员干部酒驾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惩戒态势,截至目前,已对4起党员酒驾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审查。问责不是目的,警示才是关键,金台区以案明纪、明法,通过组织全区广大党员学习酒驾违纪违法案例、解读法律法规、违纪违法党员现身说法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同时,畅通与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利用“大数据+监督”平台的数据比对,实时抓取监察对象违纪线索,及时掌握党员干部酒驾信息,实现纪法衔接。(袁文河 冯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