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蟠龙镇: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时间:2020-03-30 14:27  来源: 蟠龙镇纪委   作者:   点击:

  近日,蟠龙镇纪委结合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从严规范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从操办事项、申报备案、纪律要求、管理监督等四方面对全镇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一步从严进行明确规范,坚决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

从严界定操办事项。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规模、数量和宴请标准进行明确。要求党员干部办理订婚、小孩满月、生日、乔迁、升学、工作变动、职务升迁、出国出境等,不得宴请亲属之外的人员,不得收受非亲属关系人员的礼金、礼品。同时,不得参加非亲属关系人员办理的非婚丧嫁娶之外事宜的宴请,切实遏制变味“人情风”,使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不“偏题”、不“踩线”

从严执行报告制度。要求党员干部在操办婚礼前5天、操办丧事随时填写申报表,如实书面申报事宜、宴请时间、地点、桌数情况等,经党支部签署意见后逐级向镇党委报告,向镇纪委备案。当事人在婚丧嫁娶事宜操办结束后10日内书面报告实际操办情况,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使党员干部从讲政治、懂规矩的高度来严格执行婚丧嫁娶事宜请示报告工作。

从严遵守纪律规定。在审核同意后,镇纪委向申报人下发《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提醒通知书》,告知有关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尤其是对分期分批宴请、不设礼簿微信收受礼金、公物公车私用等隐性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提醒。同时签订廉政责任书,切实使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主动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从严履行监管职责。在各党支部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教育、管理、监督的基础上,镇纪委采取抽查、明察暗访、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不仅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还追究所在党组织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对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切实发挥警示威慑作用,真正做到正党风、带民风、树新风。(蟠龙镇纪委 倪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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