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教育,做深做实执纪审查监察调查“后半篇文章”,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按照市纪委监委《关于以姜国文赵开江严重违纪违法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宝纪办函〔2020〕105号)精神,决定以姜国文赵开江严重违纪违法案为鉴,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纪委四次全会及市、区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案为鉴,强化震慑,深入开展“八对照八查看”,筑牢自我监督堤防,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把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落实、落细,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二、活动时间及实施步骤
从2020年4月22日开始,至5月22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学习文件(4月22日至5月1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姜国文、赵开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对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安排。要通过支部学习会议、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原原本本传达“两个通报”,深刻剖析案件根源,切实汲取警示教育。要组织观看权王军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片《狂“权”末路》、省纪委监委关于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备制度及有关六起典型案例的通报,扩大影响面、覆盖面,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重温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党内法规,重温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纪律意识,从源头筑牢思想防线。要注重运用查处的身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为鉴、对照警醒,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第二阶段:对照检查(5月2日至5月12日)。以姜国文、赵开江、权王军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围绕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八对照八查看”,即:对照姜国文毫无信仰、大搞政治投机问题,查看是否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对照姜国文当面是人、背后是鬼的“两面人”问题,查看是否始终对党忠诚老实、始终做到表里如一;对照姜国文蝇营狗苟、织“网”自缚问题,查看是否始终坚持党性原则、严肃政治生活;对照姜国文滥权妄为、执纪违纪问题,查看是否始终公正廉洁用权、自觉接受监督;对照姜国文破明规矩、行潜规则问题,查看是否始终树牢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对照赵开江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查看是否始终严于律己、遵规守矩;对照赵开江言行失范、肆无忌惮,严重损害纪检监察干部形象问题,查看是否存在颐指气使、口大气粗等问题;对照赵开江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等违纪问题,查看是否存在接受请托、违规办事问题。在“八对照八查看”基础上,形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认真填写《纪检监察干部“八对照八查看”个人自查情况清单》(附件1),明确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及时限要求,做到真查真纠、实查实纠。同时,要认真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深入检视问题,剖析思想根源,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做到不遮丑、不护短。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5月13日至5月22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汲取姜国文、赵开江、权王军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刻教训,围绕问题频发易发的领域,认真研判廉政风险点,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划出红线,扎紧制度笼子,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日常监督,常态化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以案说德”,举一反三,引为镜鉴,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明确纪律要求,强化纪律意识,促进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双提升。区纪委监委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的办理力度,重点关注纪检监察干部违规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相关问题线索,对纪检监察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真正把严管厚爱体现到日常工作中。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以姜国文赵开江严重违纪违法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是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此次警示教育为契机,从反面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带头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不断强化自我约束,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迅速行动,精心组织。要把警示教育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迅速将通报精神传达到每名纪检监察干部,确保人人受警醒、人人受教育。要强化对警示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委机关各室部按照工作职责,对照《委机关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重点任务分解表》(附件2)主动认领任务,抓好贯彻落实;各镇(街)纪(工)委、各派驻机构对照区纪委监委机关警示教育活动任务分解情况,结合自身实际,完善相应措施,深化教育成果。要确保活动范围、时限、内容、质量“四落实”, 做到形式新、内容实、效果好。要加强工作统筹,将警示教育融入贯穿到日常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关键环节,做到警示教育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加强督查,确保落实。市纪委监委安排适时对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或抽查并通报,对警示教育活动中出现的形式主义、走过场等问题将严肃查处,绝不护短。区纪委监委将加强督查,确保警示教育活动成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形成专题报告,并于5月21日前报送至区纪委监委组织部。
中共宝鸡市金台区纪委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