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区级动态 > 正文
金台区:强化制度机制保障 护航扫黑除恶常态化
时间:2020-11-24 08:16  来源: 区纪委监委   作者:朱颖   点击: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宣传力度,发挥扫黑除恶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金台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金台区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为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提供有力制度机制保障。

该办法对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依据、原则、对象、情形和程序作了规范,明确五类案件特别是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必须开展以案促改,严格按照选取案件、制发文书、组织实施、专题报告等4个步骤执行,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以“案 ”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的,突出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标本兼治。

针对政法机关认定的区某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区监委及时制发监察建议书,对街道党工委和涉及村党支部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相关街道和村通过制定一份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召开一次动员会、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一次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完善一批制度机制、形成一份专题报告等“六个一”活动的开展,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加大了对镇村干部党纪法规教育和日常监管的工作力度,提高了党员干部法纪意识和政治站位,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在工作中出现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严重违纪违法甚至犯罪问题,确保了涉黑涉恶案件查办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版权所有:中共宝鸡市金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宝鸡市金台区监察委员会    
陕ICP备10202372号-2 欢迎第591865位访客
陕公网安备 61030302000142号
       宝公网安备61030300060号 网警举报
  技术支持:宝鸡市合强软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