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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区: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 当好选人用人“质检员”
时间:
2021-10-25 10:31
来源:
区纪委监委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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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今年以来,金台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对区管干部拟提拔、交流使用、出国境审批及全区党员干部评比、表彰、奖惩等情况进行“廉政体检”,让干部过廉政意见回复的“质检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等情况的发生。
严把线索排查关
。
换届期间干部调整量大、时间集中,金台区纪委监委坚持把准备工作做在前面,集中开展信访举报件分析研判和清理排查,加强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管理,准确把握党员干部廉政状况,为进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打下坚实基础。充分发挥监督举报平台作用,建立来电、来信、来访、网络“四位一体”的监督举报机制,及时受理和快速办理反映拟提拔考察党员干部违反党规党纪问题的信访举报。
严把廉政审查关。
严格贯彻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要求,在收到组织(人事)部门或推荐单位的征求意见函后,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组织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等8个室围绕被征求单位或人员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反映、是否有违纪问题正在调查、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是否还在处分影响期等情况进行联合会审,准确提出廉政意见。
严把审查意见关。
金台区纪委监委在廉政审查过程中,发现党员干部存在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函询和诫勉谈话,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抓早抓小防“病变”,对于违纪问题有明确结论的党员干部,一律取消考察人选资格。今年以来,金台区纪委监委已对15批361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政审查,其中暂缓5人,否定1人。通过明确责任人员、工作职责,层层把关、签字背书,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严把意见回复关。
相关部室联合会审后,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按照回复时限要求,对反馈的结果进行梳理汇总、精准研判,如实、准确、全面出具廉政审查意见,对存在问题的干部,不回避、不隐瞒,分不同情况提出建议,并及时书面反馈组织部门或相关单位,严把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开“诊单”。同时,严把审查纪律,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把关不严、审查不认真造成回复廉政意见失实失准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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