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坚定不移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着力推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压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综合运用班子考核、调研督导、政治巡察、以案促改等方式推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对落实不力的从严追责问责。认真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督促“一把手”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开展镇(街)部门党组书记向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述责述廉,对管党治党不力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实行“双约谈”。 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发挥派驻“探头”作用,紧盯被监督单位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强化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消除监管盲区,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的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发挥纪委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完善纪委书记与同级党委书记沟通交流、与班子成员和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谈心谈话制度,及时向分管领导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协助党委加强政治生态研判。突出“监督的再监督”,聚焦主责主业,严防“三转”回转,确保监督不缺位、不越位、不泛化。
八坚定不移开展纪检监察机关 “三化”建设 着力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集体学习“第一主题”、干部培训“第一主课”制度,发挥区纪委常委会示范引领作用,严格落实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请示报告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前、做表率。 加强能力建设。着眼提高能力素质,开展涵盖业务全链条的纪法培训、实操培训,举办学习《监察法》专题培训,提升发现处置问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以案促改促治、处置涉纪涉腐舆情能力。着眼优化干部队伍,实施加强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有序开展轮岗交流,有计划安排干部到正风肃纪一线历练成长。 加强作风建设。围绕风腐同查同治、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等重点,开展领题调研、蹲点调研。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包抓化解重点信访问题、机关干部全员接访下访,发扬斗争精神,在同歪风邪气和腐败现象斗争时勇于亮剑。坚持实事求是,涵养务实品格,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确保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加强廉洁建设。做实做细对干部的经常性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网络言行规定、严禁过问干预案件等制度,严厉惩治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问题,坚决防治“灯下黑”。以他律促规范,邀请特约监察员参与有关工作,依法有序做好区监委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做实职业保障、帮扶慰问等举措,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职业荣誉感、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