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有力的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深刻把握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对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提出的更高要求,坚定不移强化制度治权、依规用权。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提高制度治权、依规用权的有效性,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为把“十五五”宏伟蓝图变为现实提供坚强保障。
让制度笼子的边界清晰可见
“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科学性首先体现在权力边界必须清晰。如果权力边界本身模糊不清,制度笼子要么过于宽泛导致权力溢出,要么过于局促束缚正常履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督促掌握公权力的部门、组织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实现这一要求的基本路径,通过将各级各类主体的职权内容、权力边界和行使方式以权责清单形式明确下来,使每项权力的对象、范围和依据都能够一目了然。
实践中,数字技术正在使权力运行更加清晰和精准。许多地方将权责清单嵌入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APP,便于随时查询某一事项的审批权限归属。比如,在工程建设领域,权力行使涉及规划、国土、住建等不同部门,通过权力公开和权责清单数字化,将每一个审批主体明确下来,从而让制度笼子更加清晰明确。再如,自由裁量权是权力运行中必须面对的,也是腐败问题高发区,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往往只规定“可以做什么”,而对于“做到什么程度”不够明确。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求将裁量标准、裁量幅度、适用情形等公开并固化下来,防止随意裁量。
确保权力运行过程可追溯
制度发挥作用的过程不是静态的,是一个动态的、可追踪的运行过程。制度的执行力,必须从可监督、可追溯中来,而可监督、可追溯的前提是运行程序公开。曾几何时,一些制度之所以沦为“纸老虎”“稻草人”,不是规则本身不严,而是执行过程不透明。比如,制度规定招标必须公开,但如果资格审查、评标打分、合同签订等环节都不公开,即便最后公示了中标结果,也无从知晓其中是否存在违规问题。这种“只公开结果、不公开过程”的做法,是以往制度执行中的一个短板和弱项。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既要包括结果的公开透明,也要包括过程的公开透明。
从近年来违纪违法案件看,问题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权力运行不公开、不透明,最终导致权力滥用、腐败滋生。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就要确保从决策、审批到执行、验收的每一个环节都可查询、可追溯、可评价,确保任何偏差都有据可查、任何问题都有责可追。程序公开的价值不仅在于事后追溯,还在于事前引导和事中约束。领导干部必须明白,手中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于党的事业和服务人民,权力行使必须处在监督之下,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
持续拓展权力运行监督维度
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权力制约和监督,强调依纪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通过有力有效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不仅关系权力运行本身,而且关系党的长期执政。公开是最有力的监督,如果制度本身不够清晰明确,权力如何运行、是否越界便无从知晓,监督也无从谈起。实践中,之所以会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监督难题,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信息不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就是要通过进一步公开权力运行信息,让不同的监督力量相互补充,形成监督合力。
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握人民立场的具体体现,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一切权力都用来为人民谋福利。权力行使的结果是否公正、达标,必须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评价,确保权力始终对人民负责。必须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科技手段赋能权力阳光运行
信息化智能化正在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是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注重科技赋能,加快推进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刻把握实现反腐败斗争目标任务对科技赋能提出的更高要求,通过整合大数据资源、运用信息化监督等方式,有效破解信息不对称、行权不可溯、监督质效不高等问题,为权力阳光运行、源头防范腐败提供有力支撑。
深化科技赋能,不断提高反腐败穿透力。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推进数字技术与纪检监察业务深度融合发展,对权力运行实时监测、智能分析、自动预警,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质效。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权力运行风险点,构建大数据监督模型,实现权力运行全程追溯、风险隐患实时预警,不断提升问题线索发现能力。着力打破部门数据壁垒,加强不同部门、不同领域数据融合,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切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规范。推动数字技术与纪检监察业务深度融合,加快构建数字纪检监察体系,让科技更好赋能从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监督检查到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制度修订等全过程各环节。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新征程上,把党中央擘画的宏伟蓝图一步步变为美好现实,必须从政治高度深刻把握“三个更加”重要要求,“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既要不断完善制度规定,使制度密而不繁、有效管用,又要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刚性约束,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李莉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
编后记丨强化制度治权依规用权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依规依纪行使才能够造福于民,如果失去有效制约监督则会滋生腐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既要不断完善制度规定,使制度密而不繁、有效管用,又要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刚性约束。”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确保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必须强化制度治权、依规用权,推动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不断提高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对于有的法规制度规定过于原则笼统、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的问题,要按照管党治党现实需要加强制度供给,织密织牢制度笼子,务求制度密而不繁、有效管用。必须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制度规定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制度是定国安邦、管党治党之根本。只有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才能确保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引领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要推动党员干部形成依规用权的自觉,养成遵规守纪的意识,提升贯彻落实的执行力,不断将党纪国法转化为不竭动力、有力保障。(尉承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