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业务之窗 > 信访工作 > 正文
区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工作流程
时间:2021-01-15 09:18  来源:金台区纪委监委   作者:   点击:

1、前期准备:来信的消毒、分拣、分送、拆封、装订、盖章;网络举报的下载、导入处理系统等。

2、受理登记: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

4、核实认定:对署名检举控告,收到举报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名检举控告核实认定。

5、提出拟办意见呈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示。

6、办理处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领导批示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7、回复反馈:信访举报承办部门在办理终结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版权所有:中共宝鸡市金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宝鸡市金台区监察委员会    
陕ICP备10202372号-2 欢迎第591865位访客
陕公网安备 61030302000142号
       宝公网安备61030300060号 网警举报
  技术支持:宝鸡市合强软件有限公司